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国家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根据国家下拨的比例执行,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向基础学科、亟需学科倾斜。